icon


 关于印发2018年社会委托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人考函〔2018〕1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社会委托考试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命题质量和考试安全,现将2018年社会委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人事考试院2018年社会委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继续推行季度性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及统一阅卷的服务方式。科目设置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季度

笔试时间

科目

面试

时间

3

24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

4

21

1400-1630

申论

6

2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

6

30

1400-1630

申论

9

1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

9

29

1400-1630

申论

12

8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

12

29

1400-1630

申论

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2018年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工作,考务实施由各地自行负责,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制卷、运送试卷及阅卷。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

科目

第一次考试

5

26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第二次考试

10

27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和相关单位如需委托我院提供考试服务的,请在考前30天与我院人才评价服务部联系;参加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试点的,需提前60天联系。

省人事考试院联系方式:

人才评价服务部 0731-85063796   0731-85076312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