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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哪几个级别?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有哪些?免试条件有哪些?

2006年519日人事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1号)规定:

各类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1)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②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2)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个工作满6年;②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个工作满5年;③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个工作满4年;④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⑤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⑥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⑦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设《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2个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设《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3个科目。

4200512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本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1个科目的考试;评聘为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只需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