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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一、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有哪些?免试条件有哪些?

2002年125日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以及2004219日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③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④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⑤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4个科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5)免试条件: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12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①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